抗震加固公司汶川地震表明,嚴格按照現行規范進行設計、施工和使用的建筑,在遭遇比當地設防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下,沒有出現倒塌破壞,有效地保護了人民的生命安全。說明我國在1976年唐山地震后,建設部做出房屋從6度開始抗震設防和按高于設防烈度一度的“大震”不倒塌的設防目標進行抗震設計的決策是正確的。所有建筑應按現行國家標準《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》GB 50223確定其抗震設防類別。各抗震設防類別建筑的抗震設防標準,均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》GB 50223的要求。選擇建筑場地時,應根據工程需要,掌握地震活動情況、工程地質和地震地質的有關資料,對抗震有利、不利和危險地段做出綜合評價。對不利地段,應提出避開要求;當無法避開時應采取有效措施。對危險地段,嚴禁建造甲、乙類的建筑,不應建造丙類的建筑。山區建筑場地和地基基礎設計應符合以下2個要求:
1.山區建筑場地應根據地質、地形條件和使用要求,因地制宜設置符合抗震設防要求的邊坡工程;邊坡應避免深挖高填,坡高大且穩定性差的邊坡應采用后仰放坡或分階放坡。
2.建筑基礎與土質、強風化巖質邊坡的邊緣應留有足夠的距離,其值應根據抗震設防烈度的高低確定,并采取措施避免地震時地基基礎破壞。
建筑設計應符合抗震概念設計的要求,不規則的建筑方案應按規定采取加強措施;特別不規則的建筑方案應進行專門研究和論證,采取特別的加強措施;不應采用嚴重不規則的建筑方案。結構構件應符合以下5個要求:
1.砌體結構應按規定設置鋼筋混凝土圈梁和構造柱、芯柱,或采用配筋砌體等。
2.混凝土結構構件應控制截面尺寸和縱向受力鋼筋與箍筋的設置,防止剪切破壞先于彎曲破壞、混凝土的壓潰先于鋼筋的屈服、鋼筋的錨固先于構件破壞。
3.預應力混凝土構件,應配有足夠的非預應力鋼筋。
4.鋼結構構件應避免局部失穩或整個構件失穩。
5.多、高層的混凝土樓、屋蓋宜優先采用現澆混凝土板。當采用混凝土預制裝配式樓、屋蓋時,應從樓蓋體系和構造上采取措施確保各預制板之間連接的整體性。